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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工程汛期防洪调度运用工作机制(试行)

日期:2023-07-04 14:29 来源:省水旱灾害防御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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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汛期水工程防洪调度运用,落实调度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水工程防洪减灾作用,保障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机制。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压实水工程防洪调度责任,强化防洪调度运用,保障水工程安全运行。

    基本原则

    水工程汛期防洪调度应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统筹兼顾、兴利服从防洪、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实行分级调度、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在服从防洪总体安排,保证水工程安全前提下,协调防洪、供水、生态、发电、航运等关系,充分发挥水工程防洪减灾作用。

    三、工作任务

    本机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水库(水电站)、闸、泵站及重要引调水工程的防洪调度运用管理工作。

    (一)调度职责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工程防洪调度管理的责任单位,应做好水工程汛前准备、调度运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保障水工程安全运行。

    (二)调度权限

    水工程防洪调度运用根据水工程作用及影响范围进行分级调度,并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调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管。总的原则是:防洪影响范围跨行政区域的水工程,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调度;其他水工程由所在区域主管部门负责调度。

    (三)汛前准备

    汛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安全度汛责任制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复核工程基本信息,做好雨水情监测预报系统维护、建设和信息报送工作,修订完善汛期调度运用方案,开展工程汛前检查和调度演练,掌握工程安全运行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各项汛前准备工作。

    (四)调度运用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前做好洪水预报,全程密切监测滚动会商研判,科学制定调度方案,建立调度决策机制,准确下达调度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水工程防洪调度工作顺利进行。

    1.洪水预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洪水预报方案,在汛期遇有强降雨洪水时,组织开展洪水预报。

    2.调度会商。根据洪水预报和实时雨情、水情和工情,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调度会商,分析当前汛情,研究提出洪水调度措施。

    3.调度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流域或区域的防洪特性、防洪现状及防洪标准,结合实时水情及预报情况,分析洪水过程,组织编制适应本次洪水的调度方案。调度方案应包括洪峰流量或洪量、最高水位、最大泄量、工程的蓄-泄时机、泄水建筑物的运用次序、预泄方案以及退水方案等。

    4.调度决策。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防洪调度决策机制,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度研判,根据水工程调度运用方案,结合雨情、水情和工情,研判防洪形势,组织实施防洪调度。严格按照调度权限,规范履行水工程调度程序。

    5.调度指令下达。调度指令应当明确调度执行单位、调度对象、执行时间、出库流量、水库水位等信息。调度指令应提前下达,为调度指令执行和上下游做好相关安全准备工作预留时间。调度指令应当以书面形式下达,需要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同时抄报同级防指。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方式下达调度指令并做好记录,后续及时补发书面调度指令。遇危及工程安全情况时,水工程管理单位可根据相关预案,先行采取应急调度措施,同步上报调度运用情况,并及时报送说明材料。

    6.预警信息发布。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地方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明确责任和预警范围、方式等,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提醒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及社会公众及时做好避险防范工作。

    7.调度执行与反馈。洪水调度方案批准或调度指令下达后,各责任单位应立即落实,严格执行防洪调度指令,提前通报相关属地政府及属地责任部门,由其组织下游群众避险,巡查下游险工险段及施工部位并及时处置。调度情况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上下游地区,要及时反馈、跟踪处理在调度实施过程中发现的影响防洪调度的问题。

    8.调度总结。洪水调度工作完成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开展防洪调度总结,并将总结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防洪调度相关文档资料、影像资料归档,做好档案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按照“四个体系”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举措,加强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抓紧抓实抓细水工程汛期防洪调度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调度演练。要适时组织开展水工程调度演练,确保调度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熟悉所在流域水文气象特点、暴雨洪水特性,掌握调度规程、调度方案、制约因素、关键环节和潜在风险等情况,切实提高调度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隐患整改。要组织开展水工程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度汛风险,确保水工程运行安全。

    (四)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强水工程调度执行情况监督管理,采取雨水情系统监控、网络视频、督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实时掌握水工程调度指令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确保度汛安全。

    附件:1.调度方案编制参考大纲

          2.调度令(示例)

责任编辑:邹乃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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