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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附属事业单位


厅附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

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为省水利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水利宣传、调查研究、水文化建设和舆情监督等工作;为厅机关政务事务管理提供服务保障;为省级水利规费征收提供服务保障;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0451-82139911

2、黑龙江省农村水利水电保障中心

黑龙江省农村水利水电保障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主要职责任务调整为:承担全省农田水利、农村饮水、灌溉、排涝、节水灌溉、农村水电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技术标准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农村饮水工程、农田灌排骨干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农业灌溉用水统计分析、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节水灌溉、排涝等农田水利新技术研究、推广与培训、灌溉试验站网建设与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等相关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0451-82164040

3、黑龙江省水旱灾害防御保障中心

黑龙江省水旱灾害防御保障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主要职责任务调整为:承担全省重要河流、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量应急调度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省旱情分析预报和旱灾评价评估及全省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指导,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提出意见;承担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与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相关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抗洪抢险专家库组建管理及抢险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0451-82633141

4、黑龙江省水利监督保障中心

黑龙江省水利监督保障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管理和能力建设提供服务保障;承担省级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的具体工作;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提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监督检查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0451-82126828

5、黑龙江省河湖长制保障中心

黑龙江省河湖长制保障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主要职责任务调整为:为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履行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培训宣传等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省总河湖长、省级河湖长履职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全省河湖长制有关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研究工作;承担省级河湖“一河(湖)一策”、示范河湖建设等方案编制和实施的指导工作;承担省级河湖“一河(湖)一档”和河湖长制基础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0451-82625573

主办:黑龙江省水利厅承办: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联系方式:0451-8262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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