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
根据省气象局预报:8月4~5日,我省自西向东有一次降水过程,主要降水时段为4日下午至5日白天,中西部地区雨量较大,累计降雨量大兴安岭、齐齐哈尔北部、绥化、大庆东部、伊春、哈尔滨西部40~60毫米,其中大兴安岭、齐齐哈尔东北部、绥化局地可达80~120毫米,大兴安岭北部局地雨量可能超过120毫米,其它大部地区15~30毫米,其中黑河、齐齐哈尔大部、大庆西部局部可达30~40毫米。本次降雨同时多短时强降水,西部地区最大小时雨强可达50毫米以上。省水文水资源中心条件洪水预报:黑龙江干流上游,黑龙江支流盘古河、呼玛河,嫩江支流多布库尔河、甘河,呼兰河支流通肯河可能发生超警以上洪水;黑龙江支流额木尔河可能发生超保洪水,河流洪水量级在5~10年一遇。暴雨区内中小河流可能发生较大洪水。
依据《黑龙江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经厅领导同意,决定于2022年8月4日13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请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提前调度水库预泄,加强堤防巡堤查险,做好抢险技术支撑,提请防指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前置抢险物资和队伍,扎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各项工作,特别是中小水库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防御工作。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2年8月4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怀版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4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