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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扎实推进寒区河湖健康评价工作

日期:2024-05-30 09:13 来源:水利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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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境内水系发达、河湖众多,有黑龙江、乌苏里江、松花江、绥芬河四大水系,流域面积 5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 2881 条,水面面积 1 平方公里以上湖泊 253 个。近年来,黑龙江省以河湖健康评价为抓手,科学评估河湖健康状况,有效指导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实施、河湖问题整治及幸福河湖建设,推动全省河湖保护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开展先行先试,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2017 年开始,黑龙江省逐年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河湖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试点工作,对北方寒区河湖健康评价进行研究。历时 5 年时间,先后在百余条(个、座)河流、湖泊、水库及城市内河探索实践,总结适合季节性河流和冬季漫长寒冷等特点的北方寒区河湖健康评价方法。在水利部行业标准和健康评价指南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黑龙江省河湖健康评价技术规范》和《黑龙江省河湖健康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设置水文水资源、物理结构、水质、水生生物、社会服务功能五大准则层,14 个评价指标和 2 个诊断指标。

    二是系统谋划部署,全面推动任务落实。组织对全省水普名录内河湖进行排查,除无人区、交通不便地区河湖,监测设施不完善、监测数据无法获取的河流,已干涸的湖泊外,均列入健康评价计划。制定印发《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各地市明确“十四五”期间目标任务,系统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将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列入省总河湖长会议等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河湖长制督查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健康评价任务落实落地。

    三是层层指导把关,确保评价结果质量。委托第三方科研机构为全省河湖健康评价提供技术支撑。邀请相关专家为河长办及评价工作承担单位开展专题培训,系统讲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提高评价成果科学性。组织各地市开展“回头看”,对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确保结果质量。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河湖健康评价结果及时上传至省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健康评价模块,建立河湖健康电子档案,根据逐年监测数据,动态更新健康评价结果。对于河湖健康评价反映出的河湖保护治理突出问题,统一纳入“一河(湖)一策”方案问题清单,组织开展系统治理,并将问题整改成效作为河湖长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河湖治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

责任编辑:邹乃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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