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防凌汛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地)、县(市、区)水务局:
今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凌汛防御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根据水文部门初步分析,预计今年全省主要江河开江日期较常年整体提前;黑龙江上游局部江段可能发生一般性冰坝,发生灾害可能性小;嫩江上游、乌苏里江、松花江中下游发生冰坝的概率不大,局部江段可能出现冰凌卡塞或流冰堆积,发生灾害可能性小。各地要紧盯凌汛风险隐患,全面做好防凌工作安排部署,落实落细各项应对措施,全力确保防凌安全和人员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充分认识做好江河防凌工作对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切实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时刻绷紧防凌安全这根弦,全力以赴抓实抓紧抓细各项措施。
二、压紧压实防凌责任。要强化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凌责任制,建立防凌责任清单,细化实化监测预警、工程调度、巡查防守、人员转移等各环节责任,将重点区域、重点河段、重要工程、重要环节的防凌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特别是大兴安岭、黑河、佳木斯等易发凌汛地区要严格落实干部包保责任,凌汛期各级责任人要及时上岗到位,深入沿江乡镇村屯监督指导防凌工作,切实履职尽责,确保防凌安全。
三、密切监测会商研判。要密切监视重大天气过程及气候变化趋势,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地面定点观测、专人巡测等监测手段,实时掌握气温、水温变化等,滚动分析水情、凌情,为防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及时组织水文、气象、应急等部门联合会商,共同研判防凌形势,准确发布预报预警,强化信息互通共享,确保预警信息直达防凌一线,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四、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有防凌任务的市县要结合各自防御重点区域开展防凌备汛风险隐患排查,检查督导工程、物资、队伍、预案等各项防凌措施,及时清除行凌障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加密重点河段、风险堤段巡查防守,预置抢险力量和设备,落实高风险区人员转移避险、险情抢护等应急措施。出现险情时,及时转移危险区人员,并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应急抢险,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
五、实施主动防凌破冰。针对今年凌汛形势,沿江市县尤其是黑龙江上游江段漠河市、呼玛县、塔河县等地,要加强组织协调,科学制定防凌破冰实施方案,并于3月15日前报送省水利厅。要全面做好防凌爆破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爆破作业,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和作业安全。
六、精细调度骨干工程。要积极研究防凌措施,充分利用大型控制性工程调节河道水量,根据河道流量、水库蓄水、流凌、封江等情况,加强调度预演,动态调整调度方案,科学调度大顶子山航电枢纽、莲花电站等工程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泄流,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为松花江中下游平稳开江创造有利条件。
七、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省水利厅定于4月1日开始防凌汛值班,有防凌任务的地区要严肃工作纪律,根据本地防汛实际情况,提前安排值班,保证凌汛期24小时有人在岗值守,有领导带班,及时准确报送凌汛防御突发事件及重要工作情况。同时加强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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