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地)、县(市、区)水务局:
今年入汛以来,受极端天气影响,短历时强降雨频发重发,且雨区范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受前期降雨影响,部分地区土壤湿度高度饱和,气象部门预测近期仍将会有几次较大的降雨过程,山洪灾害防御形势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批示要求,全力防范化解山洪灾害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做好“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山洪灾害防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紧压实防御责任。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严守人员不伤亡底线,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宁信其有、宁信其大、宁信其重,全面压紧压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要严格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意见》(水防〔2022〕97 号)要求,全面落实隐患排查、运行维护、监测预报、预警发布、提请转移避险、值班值守、信息统计报送等各项工作职责,特别是要督促指导基层地方政府落实山洪灾害防御包保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把防御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屯、组户、个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和“全面拉网、不留死角”原则,持续对监测设施设备、监测预警平台、群测群防体系等方面开展排查整治,特别是要聚焦跨沟路基或桥涵阻水、沟道阻水建筑物、内涝外洪顶托等风险隐患,再次开展山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将新发现的隐患点纳入监测预警范围,督促基层地方政府落实相应防御责任。
三、强化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要立足“测防报”职责,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配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滚动分析研判。要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密切监视短历时强降雨过程,监测雨水情一旦达到预警阈值,第一时间向相关责任人发出预警。同时,要全面落实《黑龙江省防御山洪灾害“预警-叫应-反馈”工作机制》要求,直接点对点叫应叫醒村屯,确保预警直达一线,为人员转移避险赢得时间。
四、及时提请人员转移避险。要紧盯山洪灾害预警和汛情发展态势,及时提请基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加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汛办〔2021〕1号)要求,全面落实人员转移避险措施,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不落一人,并做好已转移人员安全管理,防止擅自返回导致人员伤亡。
五、强化值班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值班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水利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清单》要求,规范监测预警发布操作流程,遇有突发山洪灾害,要及时发现、果断处置。对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迟报、漏报、瞒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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