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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防凌汛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06 16:18 来源:省水旱灾害防御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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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地)、县(市、区)水务局:

    根据水文部门初步分析,预计今年黑龙江上游发生灾害性冰坝的概率较小,漠河至开库康江段可能发生一般性冰坝;嫩江上游、乌苏里江、松花江中下游发生冰坝的概率较小,松花江中下游、乌苏里江虎头至饶河江段可能发生冰凌卡塞,出现灾害的可能性小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国英部长对北方河流防凌工作作出的具体部署和向国副省长关于防凌汛抗春旱等工作的批示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做好防凌汛各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充分认识凌汛防御对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意义,切实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实抓紧抓细各项措施。

    二、压实防凌工作责任要层层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凌责任制,建立责任清单,细化实化监测预警、工程调度、巡查防守、人员转移等各环节责任,将重点区域、重点河段、重要工程、重要环节的防凌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人员。特别是大兴安岭、黑河、佳木斯等易发凌汛地区要严格落实干部包保责任,推动责任体系延伸到最基层

    三、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要密切关注寒潮天气及气候变化,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地面定点观测、专人巡测等“天空地”立体监测手段,实时掌握气温、水情、冰情、工情、险情等信息,全面掌握开江动态。要适时组织与水文、气象、应急等部门间的联合会商,科学研判防凌形势,滚动开展预报预警,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至一线单位,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四、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有防凌任务的市县要针对今冬寒潮过程多、气温变幅大等不利情况,结合各自防御重点区域开展防凌备汛风险隐患排查,检查督导工程、物资、队伍、预案等各项防凌措施,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发现隐患要第一时间消除,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巡查防守,提前落实高风险区应急处置措施,在重点区域预置抢险力量和设备,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

    五、做好防凌水量调度。各地要积极研究防凌措施,充分利用大型控制性工程调节河道水量,根据河道流量、水库蓄水、流凌、封江等情况,加强调度预演,动态调整调度方案,大顶子山航电枢纽、莲花电站等工程要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泄流,科学调度,为松花江中下游平稳开江创造有利条件。

    六实施主动防凌破冰。针对今年凌汛形势,沿江市县尤其是黑龙江上游江段漠河、呼玛、塔河县等地,要加强协调组织,科学制定防凌破冰实施方案,适时对易发凌汛冰坝江段进行主动防凌破冰,防止灾害性冰坝形成。

    七、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省水利厅定于4月1日开始防凌汛值班,有防凌任务的地区要严肃工作纪律,根据本地防汛实际情况,提前安排值班,保证凌汛期24小时有人在岗值守,有领导带班,及时准确报送凌汛防御突发事件及重要工作情况。同时加强信息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4年3月4日

责任编辑:邹乃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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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黑龙江省水利厅承办: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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