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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4-01-26 15:19 来源: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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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 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编制《黑龙江省水利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 月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可在黑龙江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slt.hlj.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黑龙江省水利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邮编:150001 ;电话:0451-826229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黑龙江省水利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积极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不断提高水利工作透明度,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加强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优化网站版式栏目设计,直观显示重要内容,网站于2023 年1月上线试运行。加强信息管理,做到及时更新通知公告龙江水事栏目分别更新74条和148条,行业聚焦时政要闻等栏目做到“日日更,周周新”,累计更新相关信息1539网站总页面浏览量约1007826次。有效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利用龙江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515 条。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落实《黑龙江省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有效提高便民利企政策发布解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依照《黑龙江省水利厅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活动,及时通过“通知公告”和厅直要览、市县动态、处室动态、龙江水事、行业聚焦等栏目对外公开发布,确保水利行业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水利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第一时间直面群众、直达基层,特别是主汛期,通过龙江水利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主要江河水情预警等信息,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防汛态势,做好防汛准备提供信息服务。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年度集中公开厅规范性发布文件13件,发布一图读懂、媒体解读、文字解读等9个。同时,设置“防汛抗旱专题”“河长制信息平台”“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专栏,把相关工作简报、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及时在网站上公布,确保政务公开任务落到实处。做好宣传报道。注重用好媒体手段,先后围绕全省水利厅工作会议、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为龙江水利代言发声,收获积极反馈。突出舆情监测。与水利部宣教中心合作,利用水利部舆情信息平台对互联网上涉及我省水利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跟踪,全年编辑报送《黑龙江水利舆情周报》47期。

(四)坚持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落实专人负责值守处理,全年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申请2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全年在省政府依申请公开平台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方表示满意。完善依申请公开投诉受理工作流程,及时进行满意度回访。同时,将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省水利厅年度任务目标考核,及时督导各处室(单位)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力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底,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0

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1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1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1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不高,信息管理实效性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履行好政策解读“三同步”程序,提高政务公开针对性、精准性,配合重点会议、活动、政策文件及时推出配套解读材料,开展线上线下媒体融合的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优化厅政务公开平台作用,及时有效回复民众关切问题,保证重大政策及决议的及时公开公布,做到权威准确、内容全面,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邹乃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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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主办:黑龙江省水利厅承办: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联系方式:0451-8262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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