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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3 09: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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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黑龙江省水利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黑龙江省水利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18号)部署,结合水利部门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采取有效举措,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调整增设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栏目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调整和增设:一是按照统一格式完善了“机关简介”内容;二是细化了“预算公开”“决算公开”栏目;三是新增了“节水信息”栏目。此外,厅门户网站还增设了“党史教育”“节约用水”“处室动态”专栏以加大相关工作类信息的发布。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落实《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努力提高便民利企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依照《黑龙江省水利厅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在公文印发过程中,凡是以省水利厅党组、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办公室名义正式的发文,都必须标注信息公开事项。对厅机关重要文件和重要决策活动,本着公开原则,及时通过“通知公告”和图片新闻、厅直要览、市县动态、处室动态、龙江水事、党史教育等栏目公开水利行业重要活动、重要会议、水利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确保工作日24小时内在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三)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省水利厅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专人负责值守处理,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全年在省政府依申请公开平台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方表示满意。完善依申请公开投诉受理工作流程,及时进行满意度回访。

(四)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制定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黑龙江省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水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清单》等规范性文件3件,主动公开率和解读率达100%。二是加强正面宣传报道。注重用好媒体手段,先后开展了全省水利厅局长工作会议、水旱灾害防御、河湖长制工作、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工作宣传报道。三是加强舆情收集监测工作。与水利部宣教中心合作,利用水利部舆情信息平台对互联网上涉及我省水利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跟踪,全年编辑报送《黑龙江水利舆情周报》50期。四是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动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从业单位和人员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621条,包括82家从业单位、56名从业人员的信息、工程业绩信息124条。五是加强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在省水利厅网站上设置“防汛抗旱专题”“河长制信息平台”“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专栏,把相关工作简报、领导讲话、重要文件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同时积极宣传法规制度、预案方案,并以图片新闻的方式积极宣传报道,确保政务公开任务落到实处。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2021年度省水利厅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4条,网站总页面浏览量约85.8万次。针对国家和省里各季度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对网站的版块适时进行调整。为了疫情期间不集中培训,特别开设了“水利知识大讲堂”栏目,方便大家下载或网上收看。

六)加强监督考核保障。将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省水利厅年度任务目标考核,及时督导各处室(单位)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要求规范发布。年底对各处室(单位)进行考核,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2

7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7


0

0

0


7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2

7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意识仍然不够强。二是对一些信息是否需要公开把握还不够准确。三是政务公开的创新性不足,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在平台建设和运行维护方面存有差距,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2年,省水利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对政府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并认真履行好政策解读“三同步”程序,提高解读质量。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我厅将根据国家对网站功能的要求,新增和拓展政务公开相应板块,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黑龙江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hlj.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省水利厅联系(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省水利厅办公室,邮编:150001;联系电话:82622902,电子信箱:zwgkslt@163.com)。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黑龙江省水利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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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主办:黑龙江省水利厅承办: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联系方式:0451-8262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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