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服务 > 便民服务 >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核查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10-31 15:56 来源:厅建设处
【字体:

    20241024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完成了大庆市国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提交的机械电类乙级资质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大庆市国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提出的机械电气类乙级资质申请满足《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6号令)、水利部关于发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18〕3号)附件、《黑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资质管理办法》(黑水规发〔2020〕7号)《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18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通过现场核查。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4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邹乃飞

【打印本文】 【关闭】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黑龙江省水利厅承办: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联系方式:0451-82622902

智能问答机器人 hi! 我是智小龙
微信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