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告
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厅行政许可等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征收情况
行政许可方面:根据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确定水利厅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共18项。2023年,我厅收到许可申请11995件,批准6412件(包含往年度受理),不予批准4件,不予受理5579件。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为2023件新增许可事项,共收到许可申请11914件,批准6335件,不予受理5579件。其他许可共批准70件,办件数相比2022年基本持平,平均全流程办结时间为85个自然日(包含技术审查环节)。
行政处罚方面:推行行政处罚属地化改革后,水利厅大部分行政处罚事项属地化实施,2023年未发生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未发生相关情况。
行政征收方面:2023全年收取水资源费2.26亿元。
二、行政监督检查情况
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3 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表》并备案到有关部门,共抽取16个监管对象,其中13家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3家未发现问题。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并由相关人员审批公示,对系统中不能公示的事业单位等非市场主体的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示。
三、行政执法公示情况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门户网公示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在政务服务网公示依申请权力办理流程。在行政监督检查中实施亮证执法。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信息及时在网上公示。
附件:1.《2023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2.《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统计表》
3.《2023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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