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标准查询
日期:2020-10-0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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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
按照《水利部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的通知》(水农〔2018〕18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省直接使用中国水利学会发布的《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作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精准识别、制定解决方案和达标验收的依据。在水源条件差、工程建设难度大、成本高、人口居住偏远分散的地区,每人每天供水量不得低于20升,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牧区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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