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开展“水权贷”绿色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近日,黑龙江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水权贷”绿色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取水权为核心依托,精准支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领域企业融资,打通水资源向金融资产转化的新通道,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部署要求,立足黑龙江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际,充分发挥金融要素在水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转型中的支撑作用,破解涉水企业融资难、担保弱、期限短、流程慢等痛点,省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联合出台“水权贷”绿色金融服务政策。
本政策以取水权为核心依托,打通水资源资产向金融资产转化的通道,引导金融资源向水资源保护、节水增效、绿色减碳、尾水处理回用、非常规水源利用等领域倾斜,既强化“节水受益、违规受限”的正向激励,又助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全省水资源管理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为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水”。
二、政策依据
“水权贷”绿色金融服务是推动用水权改革从资源管理走向金融化实践、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3.14”讲话中指出“要推动建立水权制度,明确水权归属,培育水权交易市场”。2022年,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创新水权交易措施,探索通过用水权质押等方式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提供融资支持。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金融支持体系,创新用水权抵质押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用水权金融化提供了顶层制度支撑。
三、“水权贷”支持范围
(一)服务范围。“水权贷”是依托省内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已合法取得取水权企业融资的创新服务模式。重点支持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节约、管理、绿色减碳、生产尾水处理回用、技术改造和非常规水源处理利用等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取用水信用评价等级良好及以上的取用水户,以及获得节水型称号的企业。
(二)申请资格。申请“水权贷”除应当符合一般贷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该符合取水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因司法查封、冻结、强制执行等导致权利受到限制、不存在欠缴水资源税(费)等情况。
四、优惠服务政策
水权贷围绕 “额度优、担保活、期限长、利率惠、审批快”五大核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绿色金融支持。
(一)额度更充足:纳入绿色信贷优先支持范围,可合理增额或主动授信,优先保障信贷投放。
(二)担保更灵活:创新“取水权+”组合担保模式,优质企业可直接办理信用贷款。
(三)期限更匹配:结合项目建设与研发周期,合理延长贷款期限,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
(四)成本更优惠:综合资金与风险成本合理定价,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五)办理更高效: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提供“一对一”专属服务,大幅提速审批与放款。
五、办理流程
(一)融资申请:符合条件企业向合作金融机构提交申请。
(二)融资初审:金融机构推送项目至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核验取水资质与用水行为。
(三)融资审贷:金融机构独立审贷、自主决策,确定额度、期限、利率、担保,审批后反馈审批单位并报送人行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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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水权贷”绿色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202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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