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各有关乙级质量检测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着力推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我省决定开展2020年度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工作安排
本年度抽查工作分两批进行,具体抽查工作计划详见附件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抽查时间随时调整。
二、抽查对象
本年度将随机抽查5个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被抽查单位从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查。
三、抽查内容
抽查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利部规章要求执行。本年度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2,抽查记录表详见附件3。
四、抽查组织
抽查工作由厅水利工程建设处负责具体实施(执法人员:韩福友,执法证号0103180051;朱泊涛,执法证号0103180057),有关市、县水务局配合,共同组织开展。
五、抽查结果应用
省水利厅将在黑龙江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开抽查结果,并以“一企一单”方式将抽查问题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对失信行为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六、抽查工作要求
(一)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应积极配合,协助开展抽查工作,为检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二)各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检查工作,按要求认真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消极对抗、弄虚作假,违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各检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秉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精神开展检查工作,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附件:1.2020年度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doc
2.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doc
3.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记录表.doc
黑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怀版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4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