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布第10号省总河湖长令
为加强乡村河湖库保护治理,巩固提升小微水体管护成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美丽龙江建设,近日,省委书记许勤和省委副书记、省长梁惠玲共同签发第10号省总河湖长令《黑龙江省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暨小微水体管护质效“回头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以农村地区村庄周边河湖库为重点,聚焦淤塞萎缩、水域岸线侵占、岸坡坍塌、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开展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2027年底前完成140条(个)以上乡村河湖库治理任务,基本实现不淤不堵、水清岸洁、生态宜居;以纳入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名录的水体为重点,聚焦河湖长体系构建、治理成效、长效管护机制运行等,开展“回头看”专项行动,2026年底前全面完成1712个小微水体治理管护质效巩固提升。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围绕问题排查梳理、水域岸坡整治、岸线管理保护、水体污染防治等4方面,实施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分类施策,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乡村河湖库突出问题;围绕小微水体治理管护成效复核、典型经验挖掘、治理成效巩固提升和深化拓展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等4方面,实施小微水体管护质效“回头看”专项行动,实现小微水体管护质效全面提升,为乡村河湖库管护攻坚行动提供实践借鉴和参考。
《实施方案》强调,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和跟踪指导,坚持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协调配合,鼓励建立健全政府、农村集体和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引导社会资本以及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治理管护,加强宣传引导,确保攻坚行动和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乡村全面振兴和美丽龙江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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