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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在全国强化河湖长制专题研究班上作交流发言

日期:2025-11-17 10:08 来源:厅河湖长制工作处、省河湖长制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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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水利部在浙江省委党校举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强化河湖长制专题研究班。佳木斯市作为全国4个发言地区之一,就河湖长制工作作交流发言,全面展示省、市两级河湖长制工作成效。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黑龙江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国家“江河战略”,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决策部署,按照水利部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有关要求,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扎实推进管水治水兴水护水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至2022年连续4年荣获国务院河湖长制督查激励,2024年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显著,获水利部通报表扬。

    锚定“国之大者”,以政治担当筑牢治水根基。我省一以贯之落实河湖长制,坚决扛牢新时代管水治水责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省总河湖长会议,亲自研究审定年度重点工作。联合签发9个省总河湖长令,擘画河湖长制和河湖保护治理高质量发展蓝图。亲临一线巡河督导,以上率下推动党中央治水方略落地见效。佳木斯市历任市委书记、市长始终共同担任市总河湖长,把河湖保护治理融入“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建设全局,通过签发总河湖长令、召开会议、市级河长带头巡河督导等形式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先后修订完善20余项制度,制定年度重点任务、市县河湖长履职、督办考核“三张清单”,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法院院长”联动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不断提升联合作战协同质效。推动义工联合会、企业、学校等组建河湖管护志愿服务队伍,统筹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及社会力量参与爱河护河实践,凝聚“全民爱河护河”社会共识。

    聚焦“系统治理”,以刚性举措守护河湖本色。我省始终注重整合各方力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持续强化水域岸线管控、水资源刚性约束、江河水环境治理、江河水生态保护,集中整改“四乱”问题3万余个,全省地下水开采量从2017年的163亿立方米下降到2024年的98亿立方米,努敏河等3条母亲河实现非冰封期全线有水目标,2025年1至8月,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5.9%,超国家考核目标13.3个百分点,松花江干流水质连续3年保持优等级。佳木斯市严守岸线红线,充分运用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河湖划界、“一河一策”及河湖健康评价成果,推进“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3000余个“四乱”问题全部销号,1430个岸线利用项目隐患逐一清零。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10个,“1332建三江节水模式”入选2023年《中国节水十大经典案例》。实施水系综合治理,累计治理入河排污口496个、侵蚀沟2406条。

    突出“示范引领”,以水为脉激活发展动能。我省坚持绿色生态、创新发展,倾力建设造福龙江人民的幸福河湖。省委书记、省长联合签发2个省总河湖长令,部署推进2023—2030年幸福河湖建设目标任务。印发实施《全省幸福河湖建设总体规划》,着力构建“四廊八脉多点”龙江幸福河湖建设总体布局,全省已建成幸福河湖315处。漠河市老槽河、宝清县宝石河入选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全力打造祖国最北、最东幸福河湖。出台我省《关于在幸福河湖建设中拓展河湖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辅导百问、工作70条、负面清单、技术指南等政策指导性文件。培育指导伊春市铁力市东方红水库成为全国首例水库淤积物资源化利用EOD项目实践案例,为河湖库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提供了龙江经验。佳木斯市以市总河湖长令印发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方案,构建“一江为轴、两岸共建、水城共融”格局。2019年成功创建全国首批、东北地区唯一的国家级示范河湖。自2023年相继建成22条幸福河湖,2025年再建16条,让“东极之城”焕发“水美生机”。以承办全省旅发大会为契机,推出水旅融合精品线路9条、示范河湖8条,建设亲水露营区15个,举办冰雪节、开江节等活动,培育生态渔业、“柳编经济”等产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水动能。

责任编辑:邹乃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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