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3-08-31 10:17
来源:厅防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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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市水务局,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28 日夜间至 30 日,我省自东南向西北有一次大范围降雨天气,牡丹江、鸡西等地局地累计雨量可达 100~120 毫米,局地最大小时雨强达 40~60 毫米;乌苏里江、绥芬河及支流小绥芬河可能发生 10~20 年一遇洪水,倭肯河、海浪河、乌斯浑河、饶河、穆棱河可能发生 5~10 年一遇洪水。
依据《黑龙江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经厅领导同意,决定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 10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请你单位时刻保持高度戒备,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及时发布预警,强化会商研判、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重点抓好水库安全度汛、江河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落实各项预案措施,强化防汛抢险技术支撑和水工程防洪调度,加强堤防巡查防守,特别是水毁工程防守,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险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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