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黑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
职业资格考试命审题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地)水务局,厅属各单位,省水投集团、省水利水电集团,其他各有关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人社厅印发的《黑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黑建规范〔2022〕7号〕规定,为做好黑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的命审题业务工作,省水利厅决定对黑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命审题专家库进行更新。请各地、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相关要求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愿意为我省水利工程造价相关工作贡献力量,5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者从事水利相关工作8年以上工作经历,胜任《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命审题业务工作。
(三)熟悉水利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水利工程造价领域或者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科研、实践经历,在水利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或者影响力。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五)高等院校造价相关专业一线教师优先。
(六)担任或者曾担任过企业、重点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者主要管理者的人员优先。
(七)参与过国家或者省级水利行业课题研究的技术骨干人员,或者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
二、专家职责
能够按照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水利工程)和省水利厅及省人社厅要求,负责《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专业科目命审题工作。
三、专家管理
专家库按照自愿申请、择优入库的原则进行管理。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人选经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聘任为黑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命审题专家库专家。省水利厅根据工作需要和专家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四、推荐流程
申请入库的人员需填写《黑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命审题专家库申请表》(附件1)和《黑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命审题专家库推荐汇总表》(附件2),由所在市(地)水务局、单位核实填报信息并签署推荐意见。申请表和汇总表均需加盖公章。
(一)各市(地)水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汇总后,于2026年6月6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及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省水利厅,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二)其他各有关单位(包含高校)分别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于2026年6月6日前,将本单位申请入库人员汇总表和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省水利厅,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五、有关要求
(一)凡参与本年度考试命审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年度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
(二)考试命审题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考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联系人:郭强 电话:0451-82612551
邮 箱:hljsltgq@126.com
附件:1.黑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命审题专家库申请表
2.黑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命审题专家库推荐汇总表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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