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公布2026年全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落实2026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的通知》(办运管函〔2026〕9号)和《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6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的通知》(〔2026〕46号)要求,根据各地、各单位报送的2026年度全省101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强化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履职尽责,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政府责任人担负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及时协调解决水库大坝安全重大问题;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担负水库大坝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指导水库管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组织做好水库日常运行、维修养护、安全度汛、库容管理等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调度指令。病险水库要加快实施除险加固,原则上主汛期一律空库运行。责任人发生变动的,要及时作出调整,并在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
联 系 人:李剑锋 王酩萱
联系电话:0451-82621601
附件:2026年黑龙江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6年4月15日
抄送: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农业发展部、中储粮北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鸡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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