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6-02-13 10:37
来源:厅水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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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在我省落地见效,我厅拟对《黑龙江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起草形成了《黑龙江省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一、征求意见期限
2026年2月13日—2026年3月4日。
二、意见提交方式
请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厅,并在意见或建议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在需要时进一步沟通。
1.电子邮件:2627565@163.com;
2.书面邮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黑龙江省水利厅,邮政编码:150001(来信请注明“关于黑龙江省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的意见”字样);
3.电话反馈:0451-82817925。
附件:黑龙江省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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