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黑龙江省水利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众参与权,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现将《黑龙江省水利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4日—2025年12月3日(共30日)
二、参与方式
书面反馈: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黑龙江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邮编:150001),信封注明“裁量意见”;电子邮件:hljzcfgc@163.com。
联 系 人:李冰,联系电话:0451-82625891。
三、注意事项
请注明“《裁量权规定》第X条修改建议”或“《裁量基准》第X项调整意见”,并附理由及依据。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个人需实名并留联系方式,逾期未提交视为无意见。
附件:1.黑龙江省水利厅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
2.黑龙江省水利厅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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