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水利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8日至2023年2月4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对中共黑龙江省水利厅党组开展巡视。3月3日,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向中共黑龙江省水利厅党组反馈巡视意见。按照专项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落靠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3月3日开展巡视整改工作以来,省水利厅党组坚持全面谋划、高位推动,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工作上,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最重要的任务,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统筹推进,在思想准备、领导精力、力量配备、资源调配等方面向巡视整改集中和倾斜。深刻认识巡视整改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对巡视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坚决整改,以更高的标准、有力的措施、扎实的作风,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协调。针对巡视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书记、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厅党组成员担任,成员为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推进过程中,厅党组书记、厅长把巡视整改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研究相关具体工作,做到对巡视整改亲自指挥,对重点环节亲自部署,对销号情况亲自把关;厅党组成员有效履行“一岗双责”,示范带动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对巡视整改迅速响应,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与相关处室和单位逐项问题分析、逐项责任核准、逐项任务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效能,采取实地检查、会商反馈等形式,靠前监督、抵近监督、全程监督,与厅党组同行同向,有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厅机关处室与厅属单位密切配合、顶格推进,深入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督查推进整改落地,做到同题共答、应答尽答、准确回答,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巡视整改工作格局。
(三)立足标本兼治,注重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统一,聚焦巡视反馈问题,盯紧关键少数、抓住主要矛盾、逐一攻克落实。制定4项整改工作方案,建立1项整改销号制度、1项整改“三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形成1套水利建设法规汇编。采用建账、对账、销账的“三账”工作法,一问题一建档、一问题一销号,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治生态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等多项制度办法,建立水利工程建设“一论证、二监督、三管理”机制体系,运用“六项机制管工程”。通过建立长效机制,堵塞漏洞、补足短板,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终身责任,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全方位、立体化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多层次、多角度提升行业整体管理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质实效
目前,对照省委第十四巡视组反馈意见建议细化分解的各项整改任务已启动整改,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定节水行动方案,科学编制《黑龙江省水网建设规划》等规划文件,逐步构建龙江水网格局,优化完善流域防洪减灾总体布局,推进大江大河治理和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形成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水利规划体系。二是坚持跟进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作为重要内容,多次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厅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确保学深悟透、常学常新。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厅党组成员分别深入鹤岗、佳木斯、大庆等地,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标准化创建、水利投融资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情况等事项进行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多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助推龙江幸福河湖建设,强化水利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系统化管理等方面提供解决思路和对策建议。四是统筹运用“四个体系”。制定2023年度“四个体系”闭环工作落实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工作推进、督导检查、考核方法和评价程序。建立厅级领导分片督导、处级联络员跟踪服务、业务处室专项监督“三位一体”工作格局,定期深入一线,动态掌握工作进展,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切实履行好片区内各项重点工作的包保责任。
(二)全力以赴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优化东部地区三江平原腹地水资源配置,谋划解决西部地区松嫩平原资源性、工程性缺水问题。推进松嫩平原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论证,完成三江平原水资源配置工程立项审批。二是加强实施项目规划。研究把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中央水利投资政策,衔接国家“十四五”规划编制思路、发展目标,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水利发展布局和建设需求,编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将重点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并实现多个项目开工建设。三是鼓励创新管理模式。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等管理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市县采取创新管理模式,目前已有多个项目采取专业化项目建设管理。开展数字资源池基础框架和“水利一张图”应用支撑平台整合建设,依托现有“黑龙江省水利系统资源整合平台”推进水利一张图应用。组织召开数字孪生关门嘴子水库先行先试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加快完成水利部确定的关门嘴子水库数字孪生建设任务。四是征林征地工作取得实质进展。摸清项目征占地情况及审批情况,落实“三区三线”要求,预留项目建设用地。找准问题难点堵点,建立问题、责任、任务“三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积极与省级有关部门沟通,帮助协调省级层面问题,采取调度等措施,督促各地加快推进解决征占地工作。
(三)增强发挥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一是主动抓好前期工作。开展2023年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行动,狠抓设计审批、财政评审、招标投标和开工建设4个关键环节,强化调度会商、情况通报和督办指导,加力推进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将专项行动成效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体系,激励竞速争先,截至专项行动结束,水利项目开工率较2022年同期大幅增加。厅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向水利部汇报工作有关情况,了解国家政策,积极争取资金。我省同江市青龙莲花河、桦南县四大洼子等9处涝区列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重点地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中。目前,9处涝区治理工程已全部开工建设。二是强化农业强省服务。按照大中型灌区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大中型灌区名录核查,对全省大中型灌区进行摸底调查,复核灌区有效灌溉能力,将存在工程短板的大中型灌区纳入《黑龙江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争取逐步列入国家大中型灌区改造范围,不断提升我省大中型灌区灌溉保障能力。派出工作组,深入有关市县,督导地方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确保“水改旱”范围内灌排骨干体系的通畅和工程设施的完整,具备正常灌溉能力。
(四)充分健全完善水利工程监管体系。一是加强过程落实。制定水利工程质量责任追究等细则文件,通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质量管控能力和管控水平明显提升,政府质量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水利工程质量水平大幅提高,水利优质工程数量日益增多。召开全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会议,推动维修养护和日常管护责任落实,部署各地按照水利部堤防运行管理办法和水闸运行管理办法,落实堤防、水闸的维修养护责任。二是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履职能力。按照质量监督履职情况执法巡查方案,派出检查组对各市县质量监督机构履职能力监督检查,并跟踪督促各地履职问题整改。对相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一对一下发督办函。目前,全省监督机构能够履行职责,相关市县已设置质量监督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三是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纳入河湖长制挂图作战任务和2023年度黑龙江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相关情况进行点名通报。厅机关45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培训学习。在全省范围内发布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处罚典型案例2期,编辑发放水利行业常用法规制度汇编1000余册。贯彻执行最新版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调整、完善我省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处罚由187项变更为137项,行政强制由16项变更为19项。
(五)有效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一是整章建制。制定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等办法,完善措施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提升风险管控综合能力。整合监督力量、划分片区,派出督导组对各市县统筹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周统计、半月提示、月调度通报、季度评价通报形式,对13个市地安全风险度进行排名,推进各地各单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好开展。二是开展水库和水闸定期安全鉴定。对全省水库、水闸安全鉴定时限和专业化管护情况进行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全省现有水库,全部落实库长,并实施动态调整。逐座水库落实安全及防汛“三个责任人”,保障水库大坝和水闸运行安全。紧盯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对安全鉴定接近时限和未超时限的水库、水闸建立提醒制度,及时开展安全鉴定,避免带病运行。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将主要支流治理项目纳入2023年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行动,并多次组织调度会议专题推进。鼓励地方政府申请债券资金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积极向水利部汇报我省中小河流治理需求,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强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全省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调查,摸清尚需治理河流条数及治理河长,对绩效考核排名靠前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对绩效考核排名靠后的项目县,减少或推迟安排投资,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效果。细化实化工程汛前准备和汛期应对各项防范措施,加强监测预警和巡查值守,保证汛期工程度汛安全。
(六)持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一是夯实工作基础。制定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专项行动等工作方案。对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近800名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水利部新修订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内容进行解读培训,较好地提高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二是有效发挥监理职责。关门嘴子水库项目监理单位监理情况报告制度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关门嘴子水库项目监理单位多次向省水利厅报告监理工作情况。在关门嘴子水库项目监理单位监理情况报告制度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重大水利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我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监理单位切实履行质量监理等责任,发挥监理工作作用。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对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梳理复核,确认整改结果,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督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制度开展工作,确保有效遏制质量实体通病问题。同时,正在研究制定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落靠质量责任、强化质量监管,优化质量发展环境、营造质量文化氛围,加强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筑牢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责任意识。
三、深化整改成果、持续运用巩固,奋力推动新阶段龙江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经过不懈努力,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省水利厅党组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巡视整改是一项长期任务,更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持续推进、精准施策,不断巩固和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切实提高整改成效,以高质量整改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党的领导,永葆初心使命不偏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讲话中提到的“配套实施河湖连通、大型灌区续建改造工程”“守护好森林、江河、湿地、冰雪等原生态风貌”,以及关于做好防汛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指示,与水利工作密切相关,是今后做好龙江水利工作的重要遵循和努力方向。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带着责任和使命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走深走实。
(二)紧盯重点发力,筑牢制度根基不止步。把整章建制作为治本之策,构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全周期链条,推动形成现代化水利建设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一论证、二监督、三管理”机制,把整改效果深入转化为制度优势,更强发挥谋划论证、水行政执法和质量安全监督、建设资金运行一体化管理作用,实现“六项机制管工程”,既管当前、也管长远。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水利建设不松劲。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清全省水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抢抓机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着力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治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为加快推动龙江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1-85715690;邮政信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文中街4号-黑龙江省水利厅-318室,邮编:150001;电子邮箱:sltxs318@163.com。
2023年11月23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