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水务局在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作交流发言
1月20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召开2026年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会上,佳木斯、双鸭山、大兴安岭、虎林、饶河、铁力、北安等市县水务部门作交流发言。
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
奋力开创双鸭山幸福河湖建设新篇章
双鸭山市水务局
2025年以来,双鸭山市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使命与责任,在省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科学指导下,如期圆满完成既定目标,河湖生态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为“十五五”河湖保护治理开好局、起好步夯实了基础、积蓄了动能。
一、坚持高位推动,凝聚河湖保护治理一体推进“向心力”
我市始终把治水兴水作为头号民生工程,以强化河湖长制为引领,推动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河湖长示范引领。10位市领导担任的市级河长、库长带头履职尽责,主要领导坚持站在河湖保护治理最前线,亲自研究部署工作,亲自督导解决问题,全年召开专题会议41次,引领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1.35万余次,发现解决问题255个,6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到国考标准。二是压实责任链条。全面落实各级河湖长、部门监管和县(区)属地各方责任,制定责任清单,明确11方面60项重点任务,坚持从流域整体性出发,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打通流域保护治理行政边界,实现江河湖库区域“大动脉”畅通,跨界河湖共保联治水平不断提升。三是构建督导平台。发挥市县两级河湖长办指挥棒作用,落实“巡查、上报、交办、整改、销号”五步工作法,一般问题做到“立行立改”,重大问题“逐级交办、闭环处置”,“定了就干、干就干成、干就干好”的河湖保护治理工作作风已经形成,全国首笔热电领域“节水贷”在我市正式落地。
二、坚持因河施策,打造祖国“最东”幸福河湖“新高地”
我市高度重视幸福河湖建设,将其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整体谋划、系统推进。一是精心谋篇布局。聚焦加快建设绿色龙江、幸福龙江,做精做优《双鸭山市幸福河湖建设总体规划》,以主城区河湖为主轴,打造“一横五纵多片区”幸福河湖格局,全面构建“幸福新城”“美丽新城”“和谐新城”。二是强化特色创建。立足地域差异和流域实际,统筹防洪安全、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多个维度,市县(区)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建成具有多元共治与智慧监管等特色的幸福河湖16处,双鸭山市饶河县乌苏里江获评省级“五星级”幸福河湖,“煤城”城市品质和沿江居民幸福感显著提升。三是抢抓政策机遇。积极组织项目申报,推动宝石河入选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获得8000万元国投资金支持。宝清县荣获省级河湖长制工作激励资金250万元。
三、坚持区域联动,奏响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最强音”
坚持“十个指头弹钢琴”,探索实施“河湖长+N”工作模式,做到河湖“清四乱”区域单元、协作单位多点联动、一体化推进。一是协同发力推进“四乱”问题整治。采取市级河湖长包片、驻县专班落实、纪委监委督导推进的方式,开展挠力河围堤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市县协同配合,逐个问题落实攻坚力量和专项资金,仅用63天,高标准完成年度挠力河清理任务,清理整治“四乱”问题58个,其中清理非法围堤48个、总长度30.56公里、总土方量达7.2万立方米,一批历史碍洪难题得到彻底解决,降低挠力河中游发生10年一遇洪水水位3公分以上,河道行洪能力全面提升。二是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落实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机制,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开展河湖联合执法检查60余次,严厉打击破坏河湖违法犯罪行为。完成阻水片林等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61个,省级河湖库“清四乱”图斑复核整改11个,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持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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