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省农垦总局水务局,省森工总局水利局,厅相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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