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关厅局: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试行)》和《黑龙江省“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河长制工作需要,省河长制办公室拟建立省河长制专家库,恳请贵单位给予支持,将从事水利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优秀人才推荐给我们。 一、推荐条件 (一)在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和权威性; (二)政治素养好,思想作风优良,热爱水利及环保等涉水(河、湖)事业,能够积极参加专家组活动; (三)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严谨务实; (四)了解国家现行涉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素质较高,具有判别和把握管理战略和技术问题的能力; (五)从事涉水相关专业工作、研究15年以上,具有高级以上(高级工程师、享受研究员级待遇高级工程师;副教授、教授;副研究员、研究员)专业技术职称的,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的专家; (六)各部门可从现有相关专家库中推荐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 (七)健康状况良好,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工作采取由单位统一推荐的方式进行。根据河长制六大任务,每个部门请推荐3名专家候选人(1名河长制相关责任部门处级职务联络员做为管理专家和2名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建议推荐专家如下: 省工信委推荐工业节水方面的专家; 省国土厅推荐土地确权方面的专家; 省环保厅推荐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方面的专家; 省住建厅推荐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方面的专家; 省交通厅推荐船道整治及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方面的专家; 省农委推荐面源污染治理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方面专家; 省林业厅推荐湿地保护修整方面专家; 省卫计委推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专家; 省畜牧局推荐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方面专家; 黑龙江海事局推荐船舶污染防治方面专家;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推荐测绘地理信息方面专家。 (二)被推荐人如实填写《省河长制专家库专家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经过单位及本人同意签字盖章。 (三)请推荐单位将填写后的《省河长制专家库专家登记表》和《黑龙江省河长制专家库统计表》于2018年3月1日前邮寄至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 三、专家职责 省河长制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统计表可到黑龙江省水利厅网站(http://slt.hlj.gov.cn/)下载。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号 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杨光 电 话:0451-82622953 附件1:黑龙江省河长制专家登记表 附件2:黑龙江省河长制专家库统计表 黑龙江省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一)对“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进行评审。
(二)开展河长制工作成果评价。
(三)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