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的通知》(办运管函〔2019〕503号)要求,讷河市对境内10座小型水库管理体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梳理和完善,符合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要求,拟推荐讷河市创建全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聪 0451-82620089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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