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继续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通知》(财建[2016]27号)和《“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管理办法》(财建[2019]14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厅对牡丹江干流镜泊湖及以下河段、讷谟尔河、库尔滨河、汤旺河、雅鲁河及蛤蟆河6条河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联系人:张鹏飞 联系电话:0451-82133598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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