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水务局,省农垦总局水务局,省森工总局水利局,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建设管理、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单位: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应当强制执行的技术要求。自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建设管理、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等单位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贯彻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意识不断提高,成效不断显现,有效地促进了水利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近期从全省2017-2018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及水利部对我省2017-2018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情况看,在我省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设管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及质量监督等单位仍存在对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理解、应用和贯彻执行与有关要求有差距和不够到位的问题,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通过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宣传等措施予以解决。 现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于举办2016版<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宣贯操作与评定填表案例分析培训研讨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愿组织人员参加学习。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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